金利华电:关联交易流程违规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山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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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关联交易流程违规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山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05-09 21:31:00

  金利华电(300069)5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号警示函)、《关于对王军、周丰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1号警示函)。
  20号警示函称,经查,2023年12月27日,金利华电子公司浙江金利华设备有限公司与浙江金美宏远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约定金利华设备向浙江金美采购绝缘子生产原料钢脚,金额3400万元。浙江金美为金利华电控股股东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利华电在交易发生时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金利华电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在5月17日前予以改正,并且应当在5月24日前向山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21号警示函称,基于20号警示函所述事实,王军、周丰婷作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实际参与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决策过程,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王军、周丰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王军、周丰婷应当在5月24日前向山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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